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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设计
- 分类:服务指南
- 发布时间:2020-11-09 14:42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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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需提供的资料及设计成果
一、设计工作流程:
任务接洽---合同谈判--合同签订---方案设计--汇报确定方案---方案审批---初步设计---审批---施工图设计---施工图审查---图纸归档。设计交底--施工服务(必要时设计变更)--参加竣工验收。
二、方案设计阶段
1、概念方案:甲方提供的资料:
(1)、项目设计任务书(建设用地位置、建设内容、建设规模、开发设想等);
(2)、地形图及电子文件,内容包括:用地红线、建筑控制线等;
(3)、当地部门的控制性规划要求(规划选址意见书、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、限高等);
(4)、建设方的其他要求。
2、正式方案:甲方提供的资料:
(1)、建设方对概念方案的方向性意见;
(2)、与设计沟通过程中的各项具体要求。
三、施工图初步设计阶段
1、甲方提供的资料
(1)、提供建设单位确认并已经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、建筑方案;
(2)、该项目地质勘察报告、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(根据当地需要提供);
(3)、项目所在地的市政条件(周边道路、给排水、供电、供气等外围条件资料);
(4)、当地人防办出具的人防设计要点(视项目和当地情况而定);
(5)、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。
2、设计成果
(1)、项目建筑、结构、给排水、电气、暖通、人防等专业施工图初步设计成果。
四、施工图设计阶段
甲方提供的资料
(1)、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;
(2)、当地审批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;
(3)、建设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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